学生处是学院党委和行政的职能部门,主管全院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行政事务管理和为学生成长成才服务。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为使学生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的氛围并提供优质的服务。其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学院党委、行政的决定,负责制定全院学生工作计划,指导、协调并检查各系学生工作,定期总结学生工作。
2、负责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主旋律教育为主题的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3、负责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及管理工作,包括辅导员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和考核评估等。
4、负责组织制定学生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组织实施。
5、负责学生档案的建档、管理、借阅、接收和发送工作。
6、负责学生奖励机制的建设和管理,评比、表彰各类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建立、评审、发送各类学生奖学金,搞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
7、负责调查学生违纪事件,处理违纪、违法学生,做好对违纪学生的处理和教育转化。
8、负责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建立特困生档案库。
11、负责组织全院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
12、以学风建设为主线,促进全院学风的进一步好转,扎实开展好创建优良学风班风活动。
13、负责有关学生方面的情况汇报、统计报表的填写和编制年度各专业、班级学生情况统计表。
14、负责学生日常综合量化管理体系的实施,具体包括到课率、晚自习出勤率、违纪率、缴费率、毕业生就业率等项目的检查、督促和考核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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