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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365体育网站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实施办法》的通知

作者:学风建设             时间:2014-05-05

各单位:

为规范学术行为,坚持学术诚信,维护学术道德,弘扬与践行“惟学惟人、敬业乐群”的校训精神。促进我校教科研活动的健康发展,遵循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落实《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的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

附:365体育网站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实施办法

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

365体育网站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实施办法

第一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365体育网站在校教职工、正式注册的学生以及以365体育网站名义从事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的学者和教师。

第二条学院学术委员会接受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并组织进行调查和评判。

第三条学院学术委员会接到举报后,对相关事实或材料进行初步研判,在规定工作日内启动正式调查程序。根据举报材料认真进行核查,查清事实,核查过程要做到规范程序,要以事实为依据,最后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在举报人和被举报人收到书面调查报告一周内应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学术委员会提交反馈意见,未提交反馈意见视为认同。

第四条参与调查的所有人员在受理举报和调查过程中,不得泄露有关调查和认定情况。

五条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客观公正、证据充分;

(二)保护举报人、投诉人和被举报人、被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三)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六条 学术不端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一)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

(二)伪造或篡改数据、文献,伪造注释,捏造事实,篡改他人学术成果;

(三)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或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

(四)在具有公示效力的正式文书、正式表格上提供虚假的学术经历、学术成果、学术荣誉,篡改或伪造专家鉴定及其他学术能力证明材料;

(五)以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针对本人学术成果的评价过程而获取学术荣誉;

(六)其他违背学术界公认的学术规范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学术成果、学术荣誉以及从事学术工作、行使学术权利的行为。

第七条 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

对调查确认有学术不端行为的被举报人,处理的方式包括:

(1)通报批评;

(2)撤销教科研项目并追回已拨付的项目经费;

(3)取消获得的学术奖励和学术荣誉;

(4)暂缓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5)取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6)解除聘任;

(7)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纪律处分; (8)学术不端行为者已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条 本实施办法的解释权在学院学术委员会,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