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目前国家助学金已发放至受资助学生银行卡中,请提醒同学们注意查收,确保资金到账后在助学金发放确认表上签字,并在助学金使用计划表上做好月度计划登记签字。
同时提醒同学们只可将助学金用于学习和生活,若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将部分或全部追回本学期资助资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取消资助资格,重新评选给需要资助的学生。具体不允许出现的行为如下:
1.用助学金购买高档通讯工具;购买高档电脑;购买高档娱乐电器;购买或佩戴贵重金银首饰;购买或穿着高档服装、做高档发型和美容等其他高消费行为。
2、用助学金请辅导员、系领导、老师吃饭,送礼等。
3、用助学金出入营业性网吧。
4、用助学金请室友、同学、朋友聚餐、吃饭。
5、用助学金酗酒、赌博、嗜烟、夜不归宿。
6、用助学金在校外租房。
对于班级,严禁从受助学生中收取资助资金用于班费或其他用途;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严禁要求受助学生捐赠资助资金。
请提醒同学们注意观察,若有出现上述行为之一者,请随时反映、举报。举报电话:15855193419(梁娟:学生处处长、院团委书记、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