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12-14 点击数: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7〕18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2017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一)专业建设类

1.品牌专业建设项目。

(二)课程建设类

2.精品共享开放课程建设项目。

3.智慧课堂试点。

4.规划教材。

(三)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类

5.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包括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6.教学成果奖(含竞赛转评类)。

7.教学团队。

(四)实验实训平台建设类

8.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

9.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含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五)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类

10.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11.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2017年省质量工程项目按照“学校评审推荐、省级整体审核”的程序进行立项,申报具体要求按照省教育厅文件和申报指南执行。

2.各系部组织审核本单位项目申报资格,分类汇总、统一报送申报材料;经院质量工程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在院内公示无异议后,完成各类项目推荐上报工作。

3.已在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或省级质量工程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一经查实,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4.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不再单独组织申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在各校申报的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遴选部分项目予以立项。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

1.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日,逾期不再受理。

2.项目申请人参照《2017年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附件10)规范填写项目名称,项目名称不规范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3.各系部在认真审查各项申报材料的基础上,以系部推荐方式统一汇总推荐申报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将系部推荐书、申报书、汇总表((纸质、电子各一份))报送至人事科研处。学院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

4.经学院评审,获得推荐申报省级项目资格者,须严格按照省级项目申报文件及指南要求完善申报材料,并从安徽高教网(http://www.ahgj.gov.cn)登录“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填报具体项目申请书。学院于规定时间内统一将推荐申报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www.ahgj.gov.cn/72/view/4946

        2、2017质量工程项目申报附件

人事处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