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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08

各系:

根据皖人社秘〔2016〕5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6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促进其尽快就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及发放原则

(一)补贴对象2016届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按8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相关费用。

(三)发放原则。坚持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学校初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申领发放程序

(一)1、学生个人申请。3月10日-3月23日,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自愿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补贴申请(附件1)。申请材料应附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学生本人残疾证,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以及《就业创业证申领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信息等。申请一式两份(学校及学校所在地人社部门各一份)。具体如下:

(1)书面补贴申请表(附件1)(两份)需贴照片

(2)就业创业证申领表(附表3)(一份)需贴照片

(3)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银行卡复印件(空白处注明户名、账号、开户行等信息)

(5)一张2寸近照(用回形针固定在申领表上)

(6)证明材料:三选一

a民政部门发的低保证复印件(另附户口本复印件-复印证明与低保证持证人户籍关系的那一页)

b本人残疾证复印件

c贷款协议或还贷证明凭证

2、各系部要做好《安徽省2016年求职创业补贴发放一览表》(附件2)的汇总,材料收齐后于3月24日前交到招生就业处尹静波老师处,由学院安排集中为毕业生办理《就业创业证》。

(二)初审公示。3月26日-4月6日,由各学校进行初审,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上报审核。4月8日前,各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补贴人员相关材料报学校所在地人社部门,各地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进行审核确定。上报材料包括学校申请发放求职补贴的报告(其中包括公示情况)、《安徽省2016年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安徽省2016年求职创业补贴发放一览表》(附件2)、《就业创业证申领表》。各地人社部门集中为学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发放《就业创业证》,并将人员信息录入省就业失业和劳动用工登记备案信息系统。

(四)拨付资金。各地人社、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情况下,结合本地实际,采取资金直补到人或由学校先行垫付后结算等方式,于4月底前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手中。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今年求职补贴发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系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严格按照申领程序和时间节点做好发放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系要采取多种形式,向高校毕业生宣传求职补贴发放对象、补贴标准及意义,宣传国家、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进一步扩大社会知晓度。要引导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积极申请,让其充分体会到党和政府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关心重视。

(三)严格审批程序。各系部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核,确保求职补贴发放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四、其他事项

文件的电子档和附件均已上传到365体育网站招生就业网站就业专题中的“通知公告”一览。请各系通知相关学生查阅。

附件:1.安徽省2016年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安徽省2016年求职创业补贴发放一览表

3.《就业创业证》申领表

365体育网站就业指导中心

二○一六年三月八日

附件1、/UploadFile/file/20160308/2016030809540723723.doc

附件2、/UploadFile/file/20160308/20160308095470887088.xls

附件3、/UploadFile/file/20160308/2016030809541286128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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