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岗位制度

作者: 时间:2017-11-21 点击数: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现在的规模、历史的传承和会计配备的情况,适应扁平化管理要求,本着“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的思想,将学院财务岗位职责予以明确化,财务工作流程予以清晰化,同时兼顾到日常工作的临时性、机动性,在力求权责分明的同时再配以灵活的行政管理,做到不重岗、不缺岗、管理规范,又能协调、机动、灵活。遵循“与时俱进,不断完善”的精神,特拟订以下财务制度:

财务岗位 说明:

总会计师:协助院长全面领导、管理财务工作,并在业务上指导财务部门工作。

财务处长:在院长的领导下,组织实施财务部门的行政管理工作。(行政)

主办会计师:在院长的领导下,组织实施财务部门的业务核算工作。(业务)

基建、固定资产、库管兼统计事项会计:具体承办固定资产、基建工程、仓库物品的管理和清查核对(和核算),会同主办会计师提取财务数据并提供相关的统计报表或数据。

工资、社保、住房公积兼工商、税务事项会计:具体办理(和核算)职工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工商税务物价事项,会同主办会计师具体办理工商、税务、物价年检。

学生保险、奖学金、助贷、兼财务档案事项会计:具体办理(和核算)学生保险、奖学金、助学贷款,财务档案及文书工作。

报销、结算支出总出纳:具体办理报销支出、结算支出等所有支出业务;编制费用支出凭证,登记相关日记账(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学费、杂费收款兼物价事项出纳:具体办理学费收取、存储、核对、统计和报告;在收费高峰期间,具体组织负责临时配备的学费收银员的工作;联系高校收费系统提供商并负责高校收费系统的安全和正常运行。(编制相关收入凭证),和主办会计师及相关会计一同办理物价年检;代收学生报名费等杂费。

后勤食堂、水电、租金事项出纳:具体办理食堂结算,门面、澡堂、洗衣机房、电信发射台等水电和租金,宿舍智控、机房用电等款项的收取和对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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